宁波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提起公诉

@宁波检察
2021-08-20 12:58
摘要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惩处

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公安机关于2021年7月23日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惩处。

(原标题《宁波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提起公诉》)

编辑 编辑-周梦璇(客户端)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李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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