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获悉,为了支持疫情期间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我市设立了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奖励。目前全市第一批次12家企业(2592人,奖励人次共40737人次)奖励资金2036850元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资金拨付流程。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文件“十二、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保障支持,设立驾驶员出车奖励机制,运营里程及时间达到标准的,给予当日50元奖励,奖励政策暂定执行2个月”。为做好巡游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工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发放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标准、资金来源及发放流程等内容。
奖励对象为, 2020年2月7日至4月6日期间(共60天)全市登记注册在营运的巡游车驾驶员。奖励标准为,单个驾驶员日(0:00至24:00)营运里程达到100公里或营运时间达到5小时的,给予当日出车奖励50元。每车每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元。
目前,交通部门已完成2月7日至3月7日期间第一批次12家企业(2592人,奖励人次共40737人次)奖励资金2,036,850元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资金拨付流程。
市公共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奖励由市交通运输局拨付至出租汽车协会临时补贴专用账户,再由协会拨付至各驾驶员的账户,后续奖励发放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推进中,工作人员在加班加点整理审核相关资料,尽快把奖励资金发放给各位驾驶员。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