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案例入选“2019年网络监管执法案例”
读特记者 何泳
2020-03-27 18:35

随着市场监管的传统业务不断向网络延伸,基层面对层出不穷的互联网新业态,无从着手、难以下手的情况比较突出,为了促进基层网络监管执法水平的有效提升,中国工商出版社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网监司指导下,推出了面向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络监管执法案例征集活动,旨在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来了解网络、认识业态、促进交流、学习方法。时隔半年多,最终入选的案例名单终于揭晓了。深圳有四个案例入选。

深圳入选的四个案例是:

一飕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

亮点

通过一起网络传销案,深入介绍了网络传销监测治理的六步工作法。

二某公司及下属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集群案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

亮点

本案查办中,上下多级联动,联合公安等部门联合部署,是“多兵种”联合打击全域性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一个范例。

三某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伪劣化妆品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大鹏监管局

亮点

一起典型的以小查大,线上线上有效配合的互联网售假案件。

四微信公众号侵犯《流浪地球》等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

亮点

成功破获全国利用微信公众号+云服务器实施侵权的新型网络案件。

【读特新闻+】

全国各地其它案例还有:

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流量劫持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

亮点

从一个涉嫌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案件线索,逐步“挖出”涉及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和广告等领域问题,从该案或可以窥见整个互联网经济的经营业态。

某视频软件公司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案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

亮点

在事后证据收集困难且无相关方投诉的情况下,最大程度还原案件本身,运用互联网专条查证案件。

一起涉及多个违法行为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

——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亮点

在一起案件中对涉及行为分类认定、行为竞合或聚合、广告费用计算、电子证据固定等一系列互联网广告案件办理的难点问题,一一分辨,合理分析,程序得当,考虑周全。

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刷单案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亮点

对网络“炒信平台”组织虚假交易行为的表现、模式、流程作了细致剖析,对电子数据取证的范围、类型、方式也作了全面的分析。

某商贸有限公司“刷单”案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

亮点

大型平台内商家以发“空包”等方式虚构交易,进行“刷单炒信”。

“一脱到底”楼盘广告违背公序良俗案

——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亮点

导向问题的广告案,从重从快查处。

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

亮点

此案揭示出化妆品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也体现出互联网案件链条化+网络化的鲜明特点。

一起虚构交易及用户评价“刷单”案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

亮点

本案围绕资金流、物流、信息流进行分析调查的做法,给刷单案件查办提供了思路和借鉴。

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刷单案

——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

亮点

本案是网络交易大型平台内经营者通过“第三方专业炒信平台”进行的虚假交易。

某商贸有限公司利用虚假交易和虚假评价刷单炒信案

——四川省什邡市市场监管局

亮点

执法人员看似简单的调查取证方法,却为基层查处该类型案件提供了明确的参考。

某网络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

亮点

本案对消费者承诺好评返现、限制差评等现象以及案件查办做了探讨。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何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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