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原市长卢淳杰涉受贿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 上官文复 文/图
2017-01-23 01:25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2日下午透露,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2016年9月26日,深圳市检察院依法对潮州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卢淳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立案侦查。近日,该院侦查部门已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据省纪委网站显示,经查,卢淳杰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或升迁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接受和免费使用他人提供的建材和小汽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占用市政府周转房归个人使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征地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1968年2月出生的卢淳杰现年48岁,是广东普宁人,党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于华南师范大学毕业后,卢淳杰曾留校工作,其后转战仕途,先后担任汕头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共青团汕头市委书记、汕头市委副秘书长等职。2007年2月,卢淳杰出任南澳县委书记。2008年9月,40岁的卢淳杰赴潮州担任副市长一职。2011年7月起,卢先后担任潮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等职。2015年2月,卢淳杰获任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见习编辑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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