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储烟花爆竹准备春节出售 两女被拘留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梁钦强 文/图
2017-01-20 03:31

为让广大市民在一个安全、祥和的环境中欢度春节,近日,宝安公安分局全警出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和“拉网排雷“”专项行动,加大消防隐患排查力度。其中东方派出所消防民警在辖区内查获一批烟花爆竹,包括鞭炮共37箱、烟花共440盒。目前,两名女嫌疑人均被宝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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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10时许,东方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松岗街道中路35号进行消防隐患排查时,发现出租屋一楼存放有一批鞭炮,当中5至188万头的鞭炮共37箱。该出租屋为二层,二楼住人,一楼为仓库。嫌疑人杨某(女,广东人,34岁)供认,鞭炮是她从外地购入的,原准备在春节期间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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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1月18日10时许,该所消防民警在松岗街道潭头社区新二村检查时,发现该单层的出租屋内储存一批烟花共440盒,嫌疑人林某(女,广东人,37岁)同样称烟花购自外地,其打算在在春节期间出售。由于杨某、林某的行为属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消防民警依法对该两名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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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消防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店铺及可能存放烟花爆竹的出租屋进行逐间、重点检查,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做到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见习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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