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一线的陈彦荣,园山全力贯彻落实区总河长令

读特记者 毕国学
2020-03-24 10:44
摘要

为贯彻落实《龙岗区总河长令2020年第1号》文件精神,推进区下达的暗涵上盖及沿河隐患构建筑物台账整治工作进展,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彦荣日夜兼程每天奔走各个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公司,动员社区人员,团结各单位力量,攻坚克难

为贯彻落实《龙岗区总河长令2020年第1号》文件精神,推进区下达的暗涵上盖及沿河隐患构建筑物台账整治工作进展,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彦荣日夜兼程每天奔走各个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公司,动员社区人员,团结各单位力量,攻坚克难;他每次亲往现场指导拆除沿河隐患构建物;风雨无阻、不辞劳苦,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的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2020年3月20日,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彦荣到西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与董事长杨学军商议暗涵上盖及沿河隐患构(建)筑物拆除事项。协调会上,陈彦荣按照台账逐一核对属于西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产权,沟通详细情况;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动员人员按照台账摸排清楚暗涵上盖及沿河隐患构(建)筑物数量;二是西坑社区的一线人员要将龙岗区总河长令(2020年第1号)精神和沿河隐患构(建)筑物拆除的重要意义宣传讲解到位;三是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多方联动,务必要在4月15日前拆除区下达的暗涵上盖及沿河隐患构建筑物。

据河长办同事描述,若要找办事处副主任陈彦荣,他不是在协调的会议室就是在去协调会的路上或是在现场指导拆除沿河隐患。同日下午,办事处副主任陈彦荣与城市更新单位深圳市信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协商提前介入河道边构筑物相关事宜。

位于大康社区大康河旁一处移动型环保公厕,在接到街道领导指示后,办事处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单位协助处理,3月20日,该处沿河隐患构筑物已完成转移工作,全面消除大康河沿河安全隐患。同日,河长办工作人员会同保安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前往一线到保安村排水渠协调拆除沿河隐患构筑物,传达区、街道相关指示要求。

全区开展的暗渠暗涵上盖及沿河隐患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园山街道闻令而动、积极部署,全面上下协调,街道主要领导更是层层下一线实地开展工作。开展专项行动本质是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9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处理办法》适用于2009年6月2日(0962)前所建产业类和公配类历史违建的处理。

本次西坑社区居民诉求的建筑物均是在(0962)之前建设的,在整治隐患的同时希望给居民一个合理的处置方案,关于诉求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对拆除建筑物如何补偿;二是房屋结构安全检测费用不应由业主承担;三是部分建筑物已建成超过20年,应当认定为历史遗留建筑。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

(作者:读特记者 毕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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