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以全面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经过20多年发展与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是新形势下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制度基础。《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对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有着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在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包含基本制度、基本政策以及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不予支付的范围。明明白白的清单,相当于给政府行为设立了基准线,也清楚划分了权责边界,简单来说,有了这个清单之后,政府要做好应该做的事,应该由市场发挥的作用就交给市场。这有助于防止政府在医保上的缺位和越位。与此同时,也留下很大的发展空间,让商业性的医疗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挥有益补充作用。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落地,更重要的价值在于促进医保制度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基本医疗保险又被称为“国民保险”,其中蕴涵着国民享有同等医疗保障待遇的权利。然而,众所周知,与主要是由国家“规定动作”组成、地方决策权有限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在各地运用比较充分的决策权限进行探索、地方“自选动作”特别丰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此形成了千姿百态的医保模式。伴随而来的副作用是,出现了不同地方居民享有不同医保待遇,有的地方之间甚至存在很大差距。还有些地方出现了攀比问题,地方政府把医疗保障待遇当作形象工程,导致医保待遇不断“水涨船高”,给医保制度带来了不可持续的风险。
有鉴于此,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落地后,一方面强化了全国统一的“规定动作”,另一方面收紧了地方“自选动作”。譬如,各地药品支付品类将统一以国家级医保目录为主,将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明确规定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由此也可以看出,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落地,意味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将实现从基层探索到顶层设计、从百花齐放到统一制度的重大转变。
重大政策转变的背后,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实现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其实,稍微理性一点的人,就应该明白,不断攀比的医保待遇终究只能损害民众利益。只有逐步实现政策纵向统一、待遇横向均衡,才能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安全运行、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特评|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意味着什么》)
编辑 高原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雪松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