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市巨灾保险续签 每人每次最高赔付10万

记者 盛佳婉
2017-01-17 03:24
摘要

近日,深圳市2017年度巨灾保险协议签署仪式在市民政局举行。

近日,深圳市2017年度巨灾保险协议签署仪式在市民政局举行。据悉,2017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延续2016年度巨灾保险有关保障和服务内容,涵盖15种自然灾害,每人每次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元。

市民政局局长廖远飞、共保单位首席承保机构中国人寿财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张端书代表双方签署《2017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协议书》。据了解,《协议书》针对暴风(扩展到狂风、烈风、大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以上15种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对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提供巨灾保险保障和服务。

具体保障内容:

一是人身伤亡救助,对符合保险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每人每次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0亿元;

二是核应急救助,为政府提供每人每次核应急救助费用最高额度为2500元,每次总限额为5亿元的核应急救助保障;

三是住房损失补偿,对符合保险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每户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2万元(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每次总限额为2亿元。

廖远飞表示,市民政局作为市政府灾害救助主要职能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防灾救灾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总结和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市灾害救助体系,努力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地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见习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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