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驾驶人员,更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因为当乘客进入出租车的那一刻起,便是将生命安全交付于驾驶位上的那一位陌生人。3月21日,深圳交警查获1名醉驾出租车司机,他将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当天零时45分许,深圳交警在南海大道北往西路段设点开展猎虎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BD****6的运营出租车在车流中缓慢前进,现场民警见状后主动上前,并要求驾驶员李某平摇下车窗接受酒驾检查。
民警现场对李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是醉酒驾驶的临界点。随后经医院抽血检验,鉴定结果为88.82mg/100ml,已达到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这位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
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