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近日,深圳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提醒,我市全面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执法部门在加强执法的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有非法存储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及通过“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进行有奖举报,经核实有效的,执法部门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1月11日上午11时,龙华区龙华街道执法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和街道安监、社区工作站等多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在松和新村东一巷2号商铺对面百货批发部的一个仓库内,发现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启动紧急工作预案,组织人员控制好现场,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经清点,现场有100万头10箱,50万头16箱,30万头10箱,20万头27箱,10万头54箱,5万头90箱,共计207箱爆竹。
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烟花爆竹全部依法予以查扣,后续依法销毁,对违法经营的当事人则交由辖区派出所依法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据市城管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我市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而燃放烟花焰火晚会外,其他所有在特区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制造、仿制各种类型的烟花、爆竹,也不得擅自从外地将烟花、爆竹运进特区,也就是说我市是全面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
根据往年的执法经验,临近春节,部分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置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偷偷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