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创新开展民主评议提升监督实效
记者 周元春
2017-01-11 07:33

2016年12月29日,一份市政协强区放权改革民主监督建议书报送市委。这份建议书提出当前我市强区放权改革中的五方面问题以及对策和建议。同时报送的,还有市政协强区放权民主评议成果——1份总报告、2份小组报告、6份专题报告和14份发言材料,以及一份多达600多页的市直部门、各区及企业调研材料。

过去,在政协职能中,民主监督一直比较弱。2016年,市政协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的新要求,创新性地以开展专项民主评议来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强区放权改革是一项全新改革,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民主监督,也是全新的工作方式。那么究竟怎么评议呢?“市政协主席戴北方担任本次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组长,46名市(区)政协委员组成两个专项评议组,用一个半月时间,以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为重点,由点及面对全市强区放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评议组的成员通过大量走访、座谈,以及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重点评议规划国土、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经贸信息、住房建设和环境水务等方面事权的下放和承接情况。”评议组的一名成员称。

2016年12月27日,本次民主评议成果在市政协民主评议会上公布,同时,委员们也根据评议情况进行了进一步建言。委员们对我市强区放权改革给出了中肯的评估——各部门下放的148项事权有近五成可无缝承接,由此也带来了企业城市更新办事效率提升一倍等“好处”,但是仍存在有利益的不肯放,责任负担大的不想接等有碍改革顺利进行的问题。委员们也提出大量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如应厘清下放事权范围,全链条精准放权;应人随事走,费随事转,但千万不能带来机构臃肿的副产品等。在民主评议会上,市领导对市政协强区放权民主评议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作为民主监督的新尝试,强区放权改革民主评议活动,既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丰富了民主监督实践,又提升了委员履职能力。同时也有力地推进了全市重大改革部署的落实。”市政协有关负责人评价说。

此外,市政协还针对我市《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中137项分工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评议,提出监督性意见建议;针对水污染治理、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等事关深圳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性监督,取得较好的成效,在民主监督的开展和创新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见习编辑 王行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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