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孙昌群博士
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张景安。
“深圳这次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打造国际化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连日来,北京、广州和深圳等地的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纷纷看好深圳《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认为《若干措施》力度大、亮点多、细致有突破、落地性强,将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深圳新一轮创新注入活力。
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大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科技体制改革角度来看,此次政策的力度很大,有利于促进深圳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科研体系效率,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具有深远意义。
深圳市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孙昌群博士表示,梳理《若干措施》发现,此次政策从四个方面大力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包括促进政府科技部门管理职能改革,促进现代科研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科研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等。
孙昌群表示,《若干措施》提出的实施财政科技投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制度,都涉及到科技部门管理职能改革,将有力推动监管有效、服务高质的科技管理体制建设。此外,《若干措施》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试行科研院所分类登记制度,制定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办法,将有力促进科技要素流动、优化配置,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科研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有专家表示,《若干措施》推动科研资源共享共用,实现科研资源高效利用,以及加大国有企业创新成效考核权重,支持国有企业提高研发团队及重要贡献人员分享科技成果转化或转让收益比例等内容,将激发国企创新活力,引导国企加大创新投入,加快转型发展,在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中发挥骨干带动作用。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卓元认为,《若干措施》关于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的提法,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有利于率先破解目前全国存在的科技体制难题和弊端。
新政策亮点满眼突破性强
“科研项目资金可用在‘人头’上,加强国家级创新载体建设,支持科学家命名的实验室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持……”历数《若干措施》条文的亮点,多位专家高度评价,认为“干货”较多。
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张景安看来,政策出台的背景是紧密结合深圳发展实际,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着眼未来,非常具有前瞻性、引领性",政策自然会有很大的突破性。
“允许市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协议确定科技成果交易、作价入股的价格,是突破性很强的措施。”广东省科协党组书记、教授何真表示,包括《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各类主体创办新型科研机构,加大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等举措,能够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激励机制,有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推动产业发展。
“如果说创新有经验可循的话,就是不怕失败。”孙昌群为政策中提出的容错试错机制点赞,认为此举极具创新性。张景安等专家也表示赞同,认为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环境,才能涌现更多引领世界的创新。
补齐短板打造中国“硅谷”
深圳被誉为“最具硅谷气质”的国际创新城市,但较硅谷还是有较大差距。市科技创新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尽管取得了不俗成绩,但在科技创新方面短板也很明显,希望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和推进来缩小差距。众多专家受访时表示,此次政策出台,为深圳补齐创新短板有积极的作用。
孙昌群认为,深圳创新在国内已树立起品牌,较早建立完善了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但与北京、上海相比,仍在科技基础设施、基础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此次《若干措施》通过加大对各类创新载体建设的资助力度,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投资热情,加快追赶世界一流水平的步伐;此外,通过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引导各种资源更多向基础性、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领域配置,有助于尽快提升深圳基础创新能力,加快补强深圳基础创新能力薄弱的短板,推动创新更可持续。
有专家表示,出台政策只是“长征第一步”,期待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若干措施落到实处,以形成更好的政策效果。
编辑 张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