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一印刷厂老总和主管为何双双被拘?

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7-01-06 02:08
摘要

近期,宝安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积极开展“拉网排雷”工作。2016年12月29日下午,民警在行动中发现,辖区潭头第三工业区内某印刷公司内竟非法储存了3347公斤的易燃易爆危险品。

近期,宝安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积极开展“拉网排雷”工作。2016年12月29日下午,民警在行动中发现,辖区潭头第三工业区内某印刷公司内竟非法储存了3347公斤的易燃易爆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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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下午,宝安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潭头第三工业区内某印刷公司三楼仓库内非法储存了3347公斤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其中主要为油墨、固化剂等,这些物品的主要成分均为甲醇。甲醇是我国明文规定的甲类易燃易爆危险品,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规定,甲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经调查,该公司三楼仓库下方就是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并且该仓库没有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消防设施也十分简陋,一旦发生危险将严重危及整栋楼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警方随即将朱某和刘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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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朱某(单位副总经理,女,38岁,系深圳人)和刘某刘某(安全主任,男,32岁,系四川人),对指使员工违规过量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宝安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朱某和刘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见习编辑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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