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老板们请注意,受影响企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3月20日截止申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申报,这是记者14日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的。
读特记者了解到,经企业参保所在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受影响生产经营性企业均可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具体来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应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 15%;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 15%。劳务派遣企业不在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范围中。
我市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进一步加大返还力度,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
市社保局提醒,我市将在 3 月底全面完成对已认定受影响企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已通过认定的受影响企业最迟要在 3 月 20 日之前提出申请。
企业如何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企业应先向参保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根据实名制信息系统比核的情况,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企业。认定了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进入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的 " 失业业务管理 " 页面,点击 " 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 ",按提示操作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市社保局暂不开放窗口受理渠道,整个审核过程通过系统比对数据完成。对申报成功的企业,社保机构将分批次完成后续审核拨付工作。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