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最高地价!深圳再挂牌出让三宗居住用地
读特记者 徐娅
2020-03-13 20:15

3 月 13 日,记者从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获悉,深圳再挂牌出让三宗二类居住用地,分别位于宝安区、龙岗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三宗出让地块均设置了最高限制地价,宝安和龙岗地块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销售。

此次计划出让的 A207-0131 宗地位于宝安区福永桥头地区,土地面积 17893.55 平方米,建筑面积 89460 平方米,挂牌起始价 6.85 亿元,最高限制地价 9.93 亿元;G02203-0016 宗地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产业基地,土地面积 15038.32 平方米,建筑面积 82710 平方米,挂牌起始价 3.6 亿元,最高限制地价 5.22 亿元;H2019-0017 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高铁片区毕昇路东侧,土地面积 38533 平方米,建筑面积 123305 平方米,挂牌起始价 1.96 亿元,最高限制地价 2.94 亿元。

宝安区 A207-0131 宗地和龙岗区 G02203-0016 宗地建设的住宅类型为可出售人才住房,且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销售。A207-0131 宗地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不高于 30400 元 / 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 31900 元 / 平方米;G02203-0016 宗地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不高于 23100 元 / 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 24300 元 / 平方米。

此外,这两宗地块出售的人才住房产权限制及封闭流转。与产权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的申请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累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十五年,或者年满六十周岁且购房满十年,经批准并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后,可以取得所购人才住房的完全产权。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三年至取得完全产权前,需要转让的,可以转让给符合条件的人才。

深汕特别合作区 H2019-0017 宗地将建设安居型商品房,采用"单限双竞"的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安居型商品房面积。出让条件中要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户型标准面积不超过 90 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同类型保障性住房。宗地建成的可售安居型商品房入市价格届时按合作区房地产相关政策执行。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作者:读特记者 徐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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