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图书馆:在借书刊最迟可于2020年5月31日归还

读特记者 叶长文
2020-03-13 19:52
摘要

3月13日,读特记者从深圳图书馆了解到最新消息,关于延长借书期限的温馨提示: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到期应还书刊,最迟可于2020年5月31日24:00归还。

3月13日,读特记者从深圳图书馆了解到最新消息,关于延长借书期限的温馨提示: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到期应还书刊,最迟可于2020年5月31日24:00归还。

深圳各区图书馆均表示,目前没有确定具体的开馆时间。此前,据深圳各区图书馆消息,为方便读者后续办理还书业务,暂定于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应归还的书刊,最迟可于4月1日24:00归还,后期再视疫情情况处理,如有必要,将会再延期。请广大读者朋友勿担心防疫闭馆期间的图书逾期问题。

(晶报供稿)

编辑 周晓飒

(作者:读特记者 叶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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