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聘任首批法律顾问

记者 綦伟 文/图
2016-12-24 06:29
摘要

12月23日下午,深圳市委举行首批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运行。深圳将以此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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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下午,深圳市委举行首批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运行。深圳将以此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为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刘恒,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深圳市法制研究所所长王成义,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斌,国信证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陈勇等5位法律专家颁发了聘书。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在聘任仪式上致辞,要求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建立本单位、本辖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动中央部署在全市“全面落地”,为提升深圳党内法规工作水平、助推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作贡献。

5位受聘法律顾问发言表示,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讲政治、敢担当,严格自律,严守保密义务,勤勉尽责,全力以赴作好法律服务,客观公正提供法律意见,为法治深圳建设贡献力量。

市委常委、秘书长郭永航主持仪式。

编辑 若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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