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就明确健康申报证明问题发出通知:疫情高发区以外健康二维码均予以认可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3-10 23:29

为进一步推动疫情期间省内外人员安全健康有序正常出行,3月9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明确健康申报证明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除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其他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健康二维码广东省均予以认可;广东居民及其他省(区、市)来粤人员在省内交通食宿、复工复产、出差经商返学等日常生产生活推广使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不得额外要求提供其他疫情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通知》明确,疫情期间因出差、经商、务工、上学等原因需到外省(区、市)的人员,如目的地省(区、市)要求提供居住地出具的健康申报证明的,可向其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办理,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人“粤康码”非红码状态;2.申请时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3.申报人居住村(社区)14天内无确诊新冠肺炎患者;4.申报人14天内未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可凭移动运营商提供的个人轨迹信息)。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