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申请基础分,独生子女加2分 龙华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有更新!

读特记者 焦子宇 通讯员 漆力戈
2020-03-07 18:01
摘要

龙华区教育局于近日制订了《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6日至16日。

增设申请基础分,独生子女加2分,加分项目分值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记者6日从龙华区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符合辖区内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促进龙华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龙华区教育局于近日制订了《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6日至16日。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扫描文章末尾二维码填写问卷或电话(23336218)的方式进行反馈。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次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对计生积分(含大学区)、住房积分(深户)和社保积分(非深户)做出了调整,并增加了深户或非深户居住证积分和申请基础分。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计生加分(含大学区)。深圳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深户住房积分有变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产权份额51%以上),按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它类住房不加分。

同时,根据《征求意见稿》,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家庭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非深户社保积分有变动。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连续不中断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

增加居住证积分。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户,按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深户,以其中具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户,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新增基础分,各类别统一设定为60分。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型情况,统一设置基础分为60分。

除此之外,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各部门资料审核总结果合格、但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分流。选择受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者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双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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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焦子宇 通讯员 漆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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