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非法减肥保健品 18人被刑拘

记者 易东
2016-12-14 01:13
摘要

13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举行媒体发布会,通报了近日该局联合深圳市福田、南山公安分局,查处了一批通过淘宝店、“微商”等渠道,销售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案件

13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举行媒体发布会,通报了近日该局联合深圳市福田、南山公安分局,查处了一批通过淘宝店、“微商”等渠道,销售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案件,执法人员捣毁制售窝点12个,刑事拘留18人,现场查获各类非法减肥保健食品近2000盒,涉案货物价值逾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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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上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对网上销售宣称有减肥功效的保健食品进行了排查,对产品信息涉嫌造假的电商所在地亦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中查扣涉嫌违法的减肥类保健食品76批次。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查扣的76批次产品中,有59批次检出了西布曲明、酚酞或呋塞米等药物成分,非法添加药物比例达77.6%。

市市场稽查局药品稽查处副处长冯铁军表示,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在检出的三种药物成分中,西布曲明有增加心脑血管疾病风险的副作用,已于2010年被我国药监局叫停在大陆地区的生产销售;酚酞和呋塞米则分别有治疗便秘和利尿的药效,均属处方药品。

药品稽查处林川称,此次行动中查处的非法减肥保健食品,均未取得“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批准文号。“产品的外包装多是请设计公司设计,批准文号或是伪造或是没有,然后涉案人员采购胶囊自行进行封装。”

对于涉案人员所使用的减肥胶囊制作源头,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表示,正在进一步查处,有关涉案网购平台的相关信息,该局也会及时向平台所在地相关部门予以告知。记者13日查询某电商平台网站发现,一些涉案产品仍未从该平台网站下线。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也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合法保健食品在外包装上印有“蓝帽子”标识和批准文号,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da.gov.cn/WS01/CL0001/)查询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如发现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执法人员查处的部分非法减肥保健食品部分产品仍在电商平台销售。

见习编辑 偲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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