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调解书网上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吕静
2020-03-04 19:27
摘要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托宝安区多元解纷中心,积极探索 " 在线调解 + 在线审查 + 电子送达 " 模式,高效线上调解了一起企业间货款纠纷,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困难。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托宝安区多元解纷中心,积极探索 " 在线调解 + 在线审查 + 电子送达 " 模式,高效线上调解了一起企业间货款纠纷,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原告深圳市某达公司是宝安区内一家从事电气设备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立某公司是佛山市一家相同行业领域的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合作多年。原告提供机柜货物后,被告一直拖欠货款 70 余万元,多次催收无果,故诉至宝安法院。

受疫情影响,调解员吕大姐为保障各方安全,在家中开展 " 宅 " 调解模式,通过深融多元化远程办公平台,和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商。目前,原告公司已分批次、有序复工,部分工作逐渐进入正轨,正需要资金运转,非常担心货款回收问题;而被告公司尚未复工,公司负责人尚滞留在外地,本身也有多笔款项没有回流,导致资金出现困难。

考虑到现实困难和双方的实际处境,经吕大姐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初步和解协议,原告放弃违约金的请求,同意被告分八期支付拖欠的货款,并将第一笔款项支付时间定在 2020 年 5 月,给予了被告充分的资金回流时间。3 月 2 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法官和助理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快速为当事人办理了诉讼立案程序,以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立案相关材料。

▲法官网上送达民事调解书。

因该案亟待解决,被告代理人仍滞留外地,法官立即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展在线调解和案件审查工作,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补充提交的相关材料,且就后续程序中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以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民事调解书的相关事项征询了双方意见,双方均表示同意。

3 月 3 日,当事人将补充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本线上提交给法院,法官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及时对双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向双方当事人电子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作者: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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