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网上和线下申请办理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07-11 07:56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近期,部分市民反映办理出国留学、工作或在国内求职时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对如何取得该证明存在疑问。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网上和线下窗口两大途径。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下载并登录粤省事APP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省事”,选择“户政(治安)”后再依次点击“其他服务”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即可申请。市民还可在浏览器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扫描“粤省事”葵花码进行办理。此外,市民还可以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政务服务”“刑警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即可申请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人和台湾居民暂不能网上办理。

除线上申办,市民还可亲临各区公安分局窗口办理。深圳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办;原深圳户籍(限已移居国、境外)人员凭户口注销证明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办;在深就读的国内学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在读证明,向就读学校所属公安分局申办;非深户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居住证,向居住证最后一次续签地所属公安分局申办;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向居住证签发公安分局申办;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及以上)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领取方式共有三种:其一是通过个人电子邮箱接收;其二是通过邮政速递收件,支持全国邮寄,广东省内18元/件,国内广东省外20元/件;其三是现场领取。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秦天 二审 李璐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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