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的说|再次提醒:遛狗要牵狗绳!
观海融媒
2021-07-21 16:14

珠海一老太散步时突遭大型犬追扑,不幸摔成九级伤残。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起遛狗不牵绳致人损害责任纠纷作出判决:狗主人吴先生向受伤者段阿姨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30余万元

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狗主人委托他人遛狗时没有佩戴狗绳,使得两只大型犬未受约束,对正常行走的受害人进行追扑,导致其倒地受伤,狗主人应当对受害人进行相应赔偿。这次事件,无疑再次提醒每一个养狗人士:遛狗要牵狗绳!

规范养狗,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也已实施多年。平心而论,如今人们文明养犬意识已是大大提高,狗咬人、伤人事件也是大大减少,但是,现实生活中依然有些人不知不觉,或者心怀“我家狗从不咬人”的迷之自信,任由自家狗在路边撒欢,结果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甚至不乏伤人事件的发生。

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养狗确实能给人带来心灵的慰藉。只不过,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有养狗的权利,也有避免养狗侵犯他人权益的义务,不能只享受狗狗陪伴的快乐,却对其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不管不顾。每一个养狗人士都必须明白,文明养狗是底线要求,要从遛狗牵狗绳做起,否则,误人误己又误狗。

(原标题《媒的说|再次提醒:遛狗要牵狗绳!》)


编辑 (冻结)刘桂瑶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王雯,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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