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山区西丽街道执法队对辖区创研路中建某局位于某通讯工业园人才公寓在建工地未经批准占用公共绿地,擅自迁移树木的罚款行为开出大额罚单,73000元。这是据今年10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施行以来,该街道开出的首列行政处罚。
现场执法队人员还责令施工单位恢复现场原状,告诫其在没有得到城管局相关审批文件之前不得再次擅自占用绿地。记者从西丽街道执法队负责人处获悉,近年来,各处在建工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一些施工单位维护城市绿化的法律意识淡薄,为方便施工而擅自破坏城市公共绿地和迁移绿化树木的行为时有出现。
为加大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力度,新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对此类违法行为按照破坏绿地每平方米2000元,迁移树木每棵5000元进行处罚,处罚额度是原来相关规定的10倍。目的在于通过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增加施工单位违法行为成本。据悉,南山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执法队也将加紧严控和排查力度,发现一例,处罚一例,整治一例,坚决杜绝类似违法现象的发生。
见习编辑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