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深圳市文明办和市交警局联合发布2020年1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1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30分,比上月减少0.41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7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71%。
1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30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89.38分,比上月减少0.16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占道、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较多,违法人员大多属于拉客、送餐、过往上班人员,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4.02%,比上月下降0.3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2.61分,比上月减少0.49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8.88%,比上月下降0.34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12分,比上月增加0.3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被遮挡现象有所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3.61分,比上月减少2.77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较严重,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较上月增加21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71%。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39%,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0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7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80%。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7.72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6.37分;宝安区得分最低,为84.48分,其次是龙华区,得分为85.40分。
与上月对比,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六升四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得分均有所上升,其中罗湖区上升幅度较大,增加1.87分;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南山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2.40分。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均有所进步,其中坪山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2.34%,盐田区次之,进步指数为1.85%;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大鹏新区均有不同程度退步,其中南山区退步最大,进步指数为-1.99%。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