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再苦,欠钱要给”!东莞一市民坚守承诺三年付清赔偿款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文/图
2021-07-19 17:37

“三年了,钱总算是给完了。”近日,在给完最后5000元赔偿款后,曾作为被执行人的老许表示终于放下“心头大石”,睡个安稳觉了,感谢法官的帮助和对方的体谅。

四年前,老许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到老人被判赔10万余元,起初他坚持认为是老人横穿马路才导致事故发生,不肯赔偿,经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及耐心劝解后,他意识到自身过错,承诺分期付款。此后,收入不高的他坚守承诺、每月汇款,用三年走完了履行路。

无证驾驶、伪造车牌,他摊上事了

2016年12月18日,老许驾驶摩托车驶至东莞市桥头镇某天桥路段时,遇一老太太小跑过道路,因躲避不及撞上了老人,致老人身体多处骨折。老太太出院后,被评定为一处八级、一处九级、两处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经对事故进行调查,认为事发时虽是老太太没走人行天桥、横穿马路,但老许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伪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上路,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因此两人的违法过错基本相当,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因事故导致老太太受伤卧床,而老许的摩托车又没有购买保险,老太太的儿子伍先生便找到老许要求赔偿。老许认为这事错在老太太横穿马路,因此不肯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后,伍先生代母亲将老许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考虑双方过错的基础上,判决老许需向老太太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合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老许仍拒不赔偿,伍先生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错不在己、拒不赔偿?法官一席话让他幡然醒悟

“是老太太自己冲出来的,怨不得我啊!” 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收案后多次联系老许,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老许每次都向法院“喊冤”。

看来不解老许“心结”,是难解此矛盾了。为此,执行法官特地到老许住处,将其带回法庭做思想工作。

“你无证驾驶伪造车牌的摩托车,不仅有错,还是违法行为,法院在判决时已经考虑了老太太的过错,减轻了你的赔偿责任。”拿着打印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本,法官向老许说到。 

“如果无证驾驶、伪造车牌都可以认为自己没错,那这个世界岂不乱了套?”面对法官的质问,老许沉默了,他态度逐渐软化,但表示自己不过是个普通工人,生活并不宽裕,拿不出这么多钱。

“赔偿是你的义务,你必须履行。就算一时拿不出,也要想办法支付。”经法官进一步释法析理,老许终于下定决心解决问题。考虑到老许的实际情况,法官向老太太及其家人解释老许的态度及难处,希望他们能体谅,适当做些让步。

2018年10月,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老许先拿出2万元给老太太,剩下的8万元从当年11月起,分32个月支付。

协议签完后,法官再三告诫老许,既然签了协议就要信守承诺、依约履行,实在有困难要提前跟老太太家人沟通,不然对方是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日子再苦、欠钱要给,他用三年走完了履行路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了。2021年5月,老许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希望能到法院亲手把最后两个月的钱交给老太太家人,了却自己的这桩“心事”,同时也想当面跟法官说一声谢谢。

之后,受疫情影响,直到6月30日,老许和老太太的儿子伍先生才相约来到桥头法庭。当着法官的面,老许把5000元交到了伍先生手上。

履行完赔偿义务后,老许百感交集、热泪盈眶,表示这三年来,他做过建筑工人、打过零工,收入不高,过得着实不易,但日子再苦,从不敢忘记自己的这份承诺,坚持每个月给老太太的账户汇款,偶有困难迟一点给,也必定打电话向老太太家人和法官说明情况。

“谢谢老太太家人的体谅,谢谢法官一直给我帮助和鼓励,总算熬过来了。无债一身轻啊!我心里也踏实了。”老许握着法官的手,感慨道。

伍先生和老许握手言和后,也向法官表达了感谢,并表示母亲现在恢复得不错,他也多次叮嘱她切勿再横穿马路。

桥头法庭副庭长丘其军表示,在对逃避债务、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坚决打击的同时,法院也对积极配合、主动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给予肯定,如本案被执行人虽然一开始抗拒执行,但在法院释法明理后能幡然醒悟,反思自身错误,用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切实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为其坚守诚信的行为点赞。

(原标题《“日子再苦,欠钱要给”!东莞一市民坚守承诺三年付清赔偿款》)

编辑 (冻结)刘桂瑶审读 韩绍俊审核 冻结-党毅浩,新闻网-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