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深圳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97件涉疫案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20-02-28 21:23
摘要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同时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时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读特记者28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深圳检察机关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快速做好做实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截至2月28日,已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97件109人,批捕31件33人,提起公诉11件14人。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深检君《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在办理涉及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个一律”: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专人指导、一律快速办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安全和办案效果。

在市检察院检察一部的统一指导下,2月27日,南山区检察院、宝安区检察院、龙华区检察院对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较好地震慑了该类犯罪。

本次提起公诉的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共5件7人,包括药房相关负责人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假冒某品牌口罩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1件2人;销售来历不明的“三无”N95口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1件2人;利用目前口罩等防护物资缺乏的现状“蹭热点、赚快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行骗涉嫌诈骗案3件3人。

在办理这批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中,深圳检察机关做到以下五个“强化”。

强化侦查监督,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相关区检察院对上述涉疫案件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助引导公安机关厘清侦查思路、收集固定证据,为案件高质高效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案件审查,快速提起公诉。在提前介入案件的基础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持对涉疫情案件快速办理。上述案件中有4件在受理次日即依法提起公诉,从严从快坚决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

强化办案质量,保持执法标准统一。市检察院加强指导督办和统筹研判,及时全面掌握全市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的动态情况,上下联动,形成办案合力,确保涉疫情案件办理统一法律标准,保证办案质量。

强化认罪认罚,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在本次提起公诉的5件涉疫情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对全部7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强化智慧平台应用,突出保障办案安全。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利用远程案件视频会议讨论系统、智慧公诉平台、远程提审系统等,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和聚集,确保办案安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要求,以求极致的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参与疫情防控,积极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同时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时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 黄泽霖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