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在全市评选名优中医,支持其开展中医药科研课题
读特​记者 周倩
2020-02-28 18:38

为充分发挥名中医药专家在学术传承、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制定了《深圳市名优中医管理办法》,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名优中医,每届评选不超过 40 名。相关主管单位将组织名优中医开展学术传承工作,支持名优中医及其团队申报以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科研课题等。这是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上获悉的。

根据《办法》,市名优中医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择能选优,兼顾专业,推动区域平衡发展。市名优中医每 5 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市名优中医不超过 40 名。

市名优中医评选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评选通知,明确申报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开展市名优中医推荐工作。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对所辖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查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后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市名中医的申请人如未被评选为市名中医推荐人选,但符合市优秀中医评选条件的,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将其自动纳入市优秀中医的评选,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市名优中医。

《办法》明确,名优中医应当承担传承发展中医药的责任,主动发挥中医药传帮带作用,开展相关学术传承活动,70 周岁前每 3 年应当培养不少于 2 名学术继承人。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名优中医所在单位以及中医类社会组织应当组织名优中医开展学术传承工作,支持名优中医及其团队申报以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科研课题,推广名优中医的学术思想、临床实践经验和特色技能,组织开展相关研究。该《办法》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

(作者:读特​记者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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