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伪造的文件、以及微信中的谣言
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区域商事主体登记需提交红本租赁凭证方可允许登记?28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出声明:相关信息纯属编造。
近日有网友反映:微信圈等流传着一份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司注册准入条件的意见》(深质监联字[2016]208号),其中含有“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区域商事主体登记需提交红本租赁凭证方可允许登记”等内容。一些中介在微信中编造谣言称:这是新鲜出炉的政策,届时办红本租赁凭证红本最少3000元至7000元,现在需要注册公司者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浪费,应尽快找中介来代理。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就此发出声明:“我委从未发布过《关于规范公司注册准入条件的意见》,相关信息纯属编造;相关网络平台、个人应立即删除此类缺乏事实依据的信息,停止侵权行为;我委将继续关注相关事件报道,对于此次事件对广大公众造成的误解,以及对正常登记秩序的影响,我委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将依法追究信息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编辑 白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