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21宗走私止咳水 90后“水客”被判刑
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刘柏辉 文/图
2016-11-22 01:11

深圳海关11月21日透露,今年1至10月,该关缉私部门侦办的21宗走私止咳水案件已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1名被告人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分别被判处人民币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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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人多数为“水客”且年龄不大,企图通过行李藏匿帮他人携带止咳水以获取带工费。今年以来,深圳海关已侦办83宗走私止咳水案,现已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6宗。

据深圳海关缉私部门介绍,走私止咳水案件均为旅检渠道查获,走私嫌疑人多为90后“水客”且有低龄化趋势,有的当事人甚至是“95后”。

今年3月18日,男性内地旅客程某某从福田口岸入境,皇岗海关关员见其手上吃力地提着手提袋,还背着一鼓鼓的大背包,神色慌张,便对其进行抽查。经检查,在其携带塑料手提袋和背包内发现了未向海关申报的止咳水100瓶(120ml/瓶),经鉴定,上述100瓶止咳水均检出可待因成分。据悉,程某某出生于1997年,年仅19岁,他交代为赚取零花钱而帮他人携带止咳水走私入境,不料触犯刑法。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见习编辑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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