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式”庭审 龙岗法院远程视频开庭71宗刑事案件
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文 / 图
2020-02-22 20:43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案件当天即出判决。宣判后次日,被告人郭某全表示服从判决,希望尽早出狱付清工人工资。

▲龙岗法院远程视频开庭。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郭某全从 2010 年开始独自经营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的某玩具制品厂,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期间未支付 55 名工人的工资报酬 350395.50 元并潜逃,后经劳动监察部门发出公告责令改正而不改正。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另查明,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已垫付 55 名员工工资 319009.20 元。庭审中,郭某全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认罪认罚。

龙岗法院认为,郭某全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郭某全有期徒刑 1 年,并处罚金 5000 元。

据悉,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是龙岗法院智慧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主场设在该院刑事审判法庭,分场设在龙岗区看守所。据统计,该院近期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审理了 71 宗刑事案件,涉及贩毒、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制猥亵等案由,其中部分案件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刑案被告人在龙岗区看守所视频出庭受审。

据了解,在看守所的大力支持下,每一宗刑案被告人被提押至分场视频前,审判人员、公诉人、书记员则在主场视频前进行"无接触式"庭审。每一次开庭前,龙岗法院都会做足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严格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以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和所有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对司法工作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龙岗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龙岗法院将全力确保惩治犯罪不松懈,而且在做好常规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依法重点打击、从速严惩各种涉疫情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赵琦睿

(作者: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文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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