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的饮料瓶,装的却是“止咳水”。这不,这名“90后”男子,企图利用饮料瓶藏匿止咳水入境,被海关关员查了个正着。案件已移交到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一起看看事情的原委吧。几天前,一内地男子从罗湖口岸入境,神色紧张。该男子行李非常简单,却携带了4瓶大瓶装的饮料,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关员当即将其拦住,让他接受海关检查。
关员轻轻晃动了一下其中一个可乐瓶,发现可乐瓶中的液体并不像正常的可乐饮料一样起泡,便询问这名男子瓶里装的是什么。他当即表示:“就是可乐,不信我可以喝给你看。”
关员便让他把瓶盖打开。谁知,当这名男子打开瓶盖后,一股浓重的“止咳水”的味扑鼻而来。关员随后按规定对其进行了人身搜查,在裤裆内查获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瓶1个。
在事实面前,当事人承认4个饮料瓶里装的都是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共5.2千克,并表示替人携带上述物品入境可以赚取“带工费”。
海关关员说,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的止咳药水,长期服用容易成瘾,令人产生幻觉,甚至可能导致死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5年4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将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这也意味着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将可能涉嫌走私毒品刑事犯罪。
罗湖海关负责人表示,在香港,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可以在各大药房合法出售,无需医生处方,在监管上和内地存在差别。一些倒药者甚至做起了“香港代购”,将药品偷带入境销售,非法牟利。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切勿为了赚取“带工费”等蝇头小利而被不法分子利用,帮人带货过关。
海关提醒,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禁止进境,如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