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以“三抓三促”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2021-07-07 10:10
摘要

坪山区委围绕落实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十轮常规巡察、两轮专项巡察,提前半年实现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共发现问题1563个、问题线索229条,转区纪委监委立案63人,向被巡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258条。

坪山区委围绕落实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十轮常规巡察、两轮专项巡察,提前半年实现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共发现问题1563个、问题线索229条,转区纪委监委立案63人,向被巡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258条。

抓精准发现问题,促进巡察提质增效。坪山区在高质量完成对全区46家单位党组织巡察的同时,在第一轮巡察中首创同步巡察社区党组织,并在全市率先完成对23个社区党委巡察全覆盖,打通政治监督“最后一公里”。为推动扶贫对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坪山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对口帮扶领域专项巡察,发现并指出问题14个,提出建议9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结合前九轮巡察工作实际,先后印发了三批《坪山区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指出9个方面45个共性具体问题。特别是,区委专门召开全区巡察共性问题整改部署会,全面通报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区委书记提出整改要求、作出改革部署,推动全区各单位对照整改,在第九轮和第十轮巡察中发现同类问题逐轮减少。探索建立“大数据+巡察”、“巡审联动”等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坪山区党风廉政大数据平台作用,有力解决了“二房东”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公务油卡违规私用、某区属企业负责人贪污等系列案件,进一步提升联动监督实效。

抓整改责任落实,促进成果有效运用。每一轮巡察过后,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对相关被巡察单位及“一把手”进行通报,传导整改压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走深走实。区委巡察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坪山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办法》、《坪山区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488条,完善制度808项。同时,明确整改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走形式、不认真的党组织,核实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追究单位责任,已先后对3个部门、1名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针对机关管理漏洞和顽疾,区委专门设立坪山区进一步规范机关建设改革工作专班,采取改革的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要包括取消区内误餐费报销,杜绝利用误餐名义吃吃喝喝;严格学习培训管理,各单位原则上在区内开展培训,防止变相旅游;改革公车加油管理,与定点加油点签订廉洁承诺书,严格执行一车一卡、车卡相符加油制度,实现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

抓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巡察人才成长。区委在行政区设立之初就将开展巡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加强巡察专职力量建设,成立“一办两组”巡察机构队伍,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区委巡察办制定出台《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制度(试行)》、《关于选派和抽调干部参加区委巡察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遴选189名具备相关专业素质的干部组成巡察人才库,并选派新提拔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军队转业干部参与巡察,充实巡察队伍力量。同时,加强巡察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业务交流研讨,线上每周定期通过微信群推送“每日一学”巡察知识供巡察机构成员学习,线下主动邀请市、区相关业务领域领导为巡察干部授课,切实提高巡察干部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实现全区巡察专职、兼职干部全员轮训一遍。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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