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博物专家“论剑”打击文物走私措施
记者 黄付平/文 何龙/图
2016-11-12 06:51

11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段勇在“国际博物馆高级别论坛”第二场主题研讨会上的发言,引起多国博物专家的关注。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文化财产非法交易、记录、登记和鉴定的重要性”问题进行了研讨。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段勇:

建立专业标准 更好管理文物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段勇。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段勇。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它既是文物遗产大国,也是文物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此,政府重视完善关于保障文化安全的法律体系,已形成了以《文物保护法》为基石,文物复查、文物认定与鉴定、文物进出境审核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相关国际公约的积极参与者与重要履约方。

谈及保护文物遗产,防止文物非法交易方面,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段勇介绍了中国的相关措施。段勇说,首先是复查、建立并维护文物清单。“中国文物复杂,管理和保护的难度很大。在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从2012年至今全国已有1.5万家国有机构登录了5300余万件的数据,每一件文物信息包括年代、尺寸、质量、数量、来源方式等14个指标项以及照片,建立了全国国有可移动数据库。”

同时,规范文物认定鉴定标准也是关键所在。段勇表示,文物的鉴定与认定是保护的基础,在《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专业标准。目前,各类博物馆也是最主要的藏品收藏机构,中国大陆地区博物馆4692家,明确规定博物馆应该建立藏品档案,单独设置文物档案,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段勇提出,中国在完善博物馆藏品征集与社会文物拍卖机制也做了很多努力。《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得收藏来源不合法的藏品,中国文物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对从业人员明确提出相应的要求,对于以拍卖为代表的文物市场严格监管。此外,加强文物进出境的审核。全国有19个省级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国家文物局制定的文物处境审核标准,包括对16大类、127项文物标准进行了规定。

在加强国际合作履行公约义务方面,中国先后与秘鲁、印度、菲律宾等19个国家签订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根据相关公约及双边协定,中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国家文物局及时转发了来自日本、秘鲁、阿根廷等国通报的数十起非法流失文物的信息,联合海关等部门进行非法文物处置。

泰国文化部首席顾问Amara SRISUCHAT:

加强跨国合作 打击贩运文物

泰国文化部首席顾问Amara SRISUCHAT表示,文物和艺术品保护的法案,无论物件是属于政府还是政府的部门或私人都要进行保护,对42个国立博物馆亦如此。如果发现非法行径,海关将进行打击。

为此,泰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护文物,制定相应法案。还与商务部进行合作开展文物的保护,防止非法贩运,同时也防止外国文物被非法贩入泰国。

在东盟国家内部之间,文档清单有一个预防性的合作。Amara SRISUCHAT认为,“事实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策略打击非法贩运文物,要取得成功需要有跨国合作,此外还要科学分析的方法,建立很好的数据库,了解所有文物的状况。”

国际博协阿拉伯分会前主席、突尼斯迦太基国家博物馆馆长Chedlia Annabi:

完善文物清单 建立良性管理

在国际博协阿拉伯分会前主席、突尼斯迦太基国家博物馆馆长Chedlia Annabi眼中,文物保护不仅要加强各国层面不同的组织和机构合作,也要在国际层面上谋求合作打击文物走私。

从国家层面上讲,包括国家层面上对文物归档、文物清单制定等方面的做法,让整个文物保护更有条理,有数据的支持。Chedlia Annabi认为,除了不断更新文物清单,更要建立良性管理方式,并建议,制定文物清单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文物采取不同的做法,有全面的分门别类来更好保护文物。

编辑 波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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