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办公!广东四部门在联合发出的《通知》中采纳省总女职委意见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2-15 23:20
摘要

2月14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鼓励协商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协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上班增加了暴露感染的风险,一天至少8小时戴着口罩,呼吸困难容易造成缺氧。”“一人承担了2个生命,已经很艰难。建议明确保障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健康权益。”“恳请省总工会出台文件支持孕妇在家办公,特殊时期为孕妇发声。”……连日来,省总工会12351热线、省总工会网站、南方工报、省总工会女职委等接到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的来电及留言,咨询疫情防控时期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提出居家远程办公、调休等强烈诉求,建议广东省出台有关政策文件。

对此,省总工会高度重视,省总女职委积极与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省卫健委妇幼处、省妇儿工委办、省妇联权益部及省民企工联会等部门沟通意见,反映疫情防控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最大关切,着力保障她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出在《通知》中增加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的意见。

省总女职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国家及省有关部门都对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疫情防控提出了意见建议,一些地方也于近日相继出台相关意见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与此同时,我省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对此呼声也很强烈。对此,我们特别提出了这条意见。”

2月14日,《通知》正式印发,此条内容最终被采纳,写入广东四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中。

见习编辑 邹远先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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