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后打官司或免收诉讼费
记者 刘秋伟
2016-11-11 01:00

记者从11月10日举行的东莞市第二届司法实务研讨会获悉,目前东莞正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引入第三方调解,向社会“借力”。双方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可免收诉讼费。

据了解,引进第三方调解,即是对前方法院起诉的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经征得当事人同意,通过预立案登记后,由法院将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移送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到法院进行调解。通过引入第三方调解,可以大大缩短案件解决时间。经第三方调解后,双方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可免收诉讼费。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与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

另外,第三方调解引入可以大大节省诉讼资源。据统计,2016年1月至7月,东莞两级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5987件,同比增长30.17%,进入诉讼的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在“案多人少”矛盾如此突出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第三方调解,不但有利于减少进入诉讼的案件量,减轻法官的工作量,在一定程度上还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目前,东莞将健全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构建相关工作平台,全面加强引进第三方参与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庭前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的依法妥善解决。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员名册,加强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建立第三方调解奖励机制,制定下发东莞全市法院《加强引进第三方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调解奖励机制,鼓励社会调解力量积极参与诉前联调工作。

见习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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