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级财政已安排下达2020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省级补助部分,其中可用于基层疫情防控的额度达19.56亿元。
广东省财政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通知,通过挖潜拓宽经费用途,加快经费下达和报销,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勇担当敢作为,指导全省各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广大一线基层党组织用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开展疫情防控。
广东省财政厅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除现有文件规定的用途外,各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可充分利用财政安排的村(社区)办公经费、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两新”组织区域党委工作经费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积极开展基层一线的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基层实际需要,上述经费可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以及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等,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广东省财政厅还要求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尽快将各级补助经费下拨到位,可先行将省级补助部分下拨至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助力其尽快铺开防控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在确保经费报账内容真实和审批程序合规的基础上,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通疫情防控经费开支的绿色拨付通道,安排专人从速办理,确保各基层党组织防控工作不断档。
编辑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