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记者2月10日从龙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行政庭通过微法院小程序线上开庭审理了两宗简易程序案件。两案原、被告均通过手机端“到庭”参加诉讼,其中一案当庭调解结案,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
据了解,这宗调解结案的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已向原告交付部分机器并能正常使用,但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交货标准;原告诉请被告退还订金,并支付双方约定的高额违约金。该案原告代理人在深圳,而被告在湖北黄冈,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掌上法庭与原、被告沟通,被告强烈希望进行调解。一番沟通后,原告最终表示,考虑到疫情愿做出退让,称只要被告在开庭当天先返还部分订金,就放弃对违约金的诉求,并退还被告所有已交付的机器。最终,该案当庭调解结案。
由于案件庭审准备工作均通过微法院进行,召开庭前会议时原被告均在各自家中,律师手中并未保存证据副本,承办法官便调用移动办公平台中“移送阅卷”查阅电子卷宗,并将证据副本上传至微法院掌上法庭,使当事人无需出门就完成举证、质证,彻底克服了当事人“出门难”的困境。
虽然是线上庭审,但由于法官前期工作做得充分到位,原、被告双方很快对这种审理方式产生了信任,调解中被告同意即使未到庭也先行支付部分调解款给原告,双方由互争转为互信,最终达成调解。
此外,该案在开庭前,当事人已在微法院中签署电子送达同意书,因此该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当庭调解后,便及时制作调解书并向当事人送达。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