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广东团代表们共聚一室研究慈善法草案修改意见。
“慈善法的出台,将会给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带来一个‘暖春’。”
“中国的网络捐赠,九成以上是在移动端进行的,网络的捐赠之路还应更宽些。”
“不让‘郭美美们’毁了善良事业,公开透明是唯一出路!”
11日下午,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代表们有点赞、有建言,还有代表为自己推动了9年的立法案终于要出炉潸然泪下。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让网络捐赠路更宽,让善款使用更透明。
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将迎来“暖春”
将近“怀胎十年”的慈善法终于要出台,这让许多代表激动又欣慰。作为此项法规的主要推动者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代表流下喜悦的泪水,她认为,有了立法保障,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迎来“暖春”。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桂芳细数慈善法草案几大亮点:第一,降低慈善组织门槛和募捐门槛,为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公平竞争扫清了制度障碍;第二,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规定公开募捐在慈善组织登记地进行,但捐赠不受地域限制,全面放开网络募捐;第三,在放开慈善组织登记、公开募捐的同时,确立行政监管、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做到宽进严管和阳光慈善;第四,对慈善信托作了适度超前的制度安排;第五,对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准予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额部分跨年结转扣除。“这些内容符合实际,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说,将慈善法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一举措意义重大,将扩大慈善法的国际、国内影响力,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募捐发布平台应扩大至移动端
近年来,通过网络捐款已成为许多人行善的习惯。作为“互联网+”的领军人物,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代表说,“互联网+慈善”是传统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具有高效便捷、互动性强、透明度高的特点。
他以腾讯去年发起的“99公益日”为例,短短3天,共有205万爱心网友在腾讯公益平台上捐款1.297亿元,参与度和影响力是传统募捐时代很难想象的。
马化腾说,这个“腾讯公益平台”,就是一个专业互联网慈善募捐平台,平台上有200家公募机构,超过9000个公益项目上线。2015年捐款总额超过5.4亿,捐款累计超过2300万人次。
慈善法草案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马化腾在为网络捐赠得到立法保障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建议网络捐赠之路还应更宽:“当前,网络捐赠的其中95%以上来自移动端,应该允许慈善组织在微信、微博、APP发布募捐信息。”
为慈善组织进一步松梆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白天认为,当前,我国慈善组织迅猛发展,确实存在良莠不齐等许多问题,需要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监管,但是过细、过严的要求可能束缚了慈善组织成长的空间,在部分条款可以适当为慈善组织松绑。
他举例说,慈善法草案规定慈善组织的年度管理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就属太具体了。慈善组织的业务模式千差万别,难以用统一的比例限定其管理成本。“有一些大型的基金会以调拨资金为主要业务,人员成本5%也能运营。而有些慈善组织以开展直接服务为主要业务,其接受的善款将以提供服务的形式回馈社会,这样其人员成本就可能很高,一些残疾儿童的服务机构管理成本甚至达到80%以上。如果硬性规定15%,许多慈善组织根本无法生存。”
真正阳光才能捐得放心
几年前的郭美美事件让中国红十字会声誉受损,也让中国官方慈善元气大伤。全国人大代表、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代表说,除了客观因素之外,慈善组织的信息不够公开透明,也是造成公众信任下降的重要原因。
令他高兴的是,这次慈善法(草案)明确要求,慈善组织应定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并要求政府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切实抓住了慈善信息公开的关键点,不透明的难题将有望破解。”
贺优琳说,今后,作为地方政府在发展慈善事业时,首先就是要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事项和信息,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让大家捐得放心。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说,会计报告是一个组织的真实经济活动的反映,对于公益性质的慈善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更加重要,建议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开披露财务报告。
税收优惠细则应尽快出台
如何能够更好地“放大”慈善法的效果,让更多人投身到慈善事业当中来?审议中,代表们认为,后续的配套很关键。
卢馨说,促进慈善活动的最强有力手段是税收优惠。尽管慈善法草案对此有相关规定,但还是比较“粗线条”,而且与部分现行的规章存在“打架”现象。比如,由于个人办理慈善捐款减免税手续过于复杂,而且能够认定的个人捐赠机构又少之又少,这一规定基本形同虚设。建议尽快出台细则,让税收政策与慈善法全面“对接”。
在马化腾看来,要落实好慈善法,相关部门还应还及时清理一些过时的规定。
比如,有文件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这对于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加入慈善事业具有很大的阻碍。
再比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这类限制在实践中会一定程度上会抑制企业家成立基金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马化腾说,人的问题,是任何事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建议尽快调整完善,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加入到慈善事业的发展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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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代表团9年努力促慈善法“出炉”
“鉴于我们广东代表团九年来对推动慈善法出台所做的努力,以及刚才发言中大家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为几位代表下午的小组讨论‘请个假’,希望他们一起充分讨论,形成好的意见和建议上交全国人大,促使这部法规更加完善。”11日上午的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代表团团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建议道。
陈舒就是被黄龙云点名的代表之一。她告诉大家,早在2007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广东代表团就提出要制定慈善法的建议,并提出六条具体建议,包括明确何为“公益性捐赠”,明确受赠人向捐赠人报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责任,以及施行公益性基金的信托管理等。此后,每次大会,代表们都会接力为此提出意见和建议。
陈舒说,广东团为慈善法的出台持续呼吁,也得到全国人大的积极回应。十二届全国人大正式将此列入立法计划后,多次到广东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当初我们提出的六条建议,全部被慈善法草案吸收,我特别高兴。”
在代表们看来,慈善法的出台已经到了“临门一脚”,如何将这部法规完善好,广东代表还应该“再努一把力”。在黄龙云主任的倡议下,11日下午,陈舒和马化腾、张桂芳、赵东花四位代表聚在一起,开了个“小会”,结合上午代表们发言的意见,展开深入讨论。
编辑 莫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