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下口罩朝工作人员吐口水 光明一女子被处10日治安拘留

读特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陈小凤
2020-02-09 19:13
摘要

近日,光明警方对拒不配合防疫体温检测并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杨某香(女,50岁)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近日,光明警方对拒不配合防疫体温检测并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杨某香(女,50岁)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6日18时许,杨某香在路过公明上村元山路疫情防控点时,对工作人员要求测量体温不予配合。在工作人员不准其通行后,杨某香脱下口罩朝两名工作人员吐口水,并将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录像取证的手机打落在地,造成损坏。

经调查,杨某香常居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疫情期间未去过疫情发生地,且未接触过疫情发生地人员。

目前,光明警方以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对杨某香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阻击疫情,人人有责。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陈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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