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了代驾为啥还被查酒驾?
法治日报
2021-06-29 22:32

酒后找代驾,已成为不少车主的习惯。可是贵州一男子,饮酒后明明叫了代驾,却仍酒驾被查,这是什么情况?

最近,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名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员王某。民警调查得知,同车上的另一名男子沈某是一名代驾,但王某不相信代驾的技术,认为自己没喝多少,即使喊了代驾也宁愿自己开。最终,民警对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明知酒驾的危害,还一个敢开一个敢坐,这个操作真是令人哭笑不得!但你以为酒后只坐车不开车就没事?下面这个案例再了解一下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沈某、杨某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2020年1月15日,沈某与杨某在一家餐馆与朋友聚会,席间二人均有饮酒,饭局散场后,沈某自知饮酒,但依然心存侥幸,认为天色已晚,又恰逢雨夜,肯定不会遇到警察。杨某见沈某如此“信誓旦旦”,便打消了心中的顾虑,由其驾驶车辆,而杨某则坐于副驾驶位置,一同驾车前往住所。不料,恰逢交警设卡排查酒驾。经检测沈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0.9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同车的杨某也被追加起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沈某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酒精的危害不可预想,任何人都不该以身犯险、以身试法!酒后驾驶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明知车主饮酒还让其开车,同行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酒后在停车场挪车算酒驾吗?关于酒后驾驶,这些法律问题必须了解一下!

Q1.酒后驾驶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酒后驾驶根据醉酒程度不同,分为“酒驾”及“醉驾”两种。其中我们俗称的“酒驾”即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 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驾”即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关于“酒驾”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驾”的处罚,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Q2.明知车主饮酒还让其开车,同行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明知车主饮酒还让其开车,如果是酒驾、未达醉驾标准,同行的代驾人员或亲朋好友需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并不相同。

①如亲朋好友明知车主饮酒却不劝阻还让其开车,如发生事故,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规定,属于对事故发生具有较大过错,需要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按份责任。

②如代驾人员明知车主饮酒却不劝阻还让其开车,因双方形成的系委托关系,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之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如果代驾明知车主饮酒还让其开车,造成了损失,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如果车主达到醉驾标准,那么,同行人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①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②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③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

因此,个别司机认为只要自己饮酒不开车,把车辆交给其他饮酒的人员驾驶,自己就不构成危险驾驶罪,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法报君提醒广大司机,不仅要做到自己喝酒不开车,更不能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或教唆、放任醉酒的人员驾驶机动车,否则亦将受到法律制裁。

Q3.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形比较常见,即不少饮酒车主虽然找了代驾,但在进入小区或停车库之前,提前让代驾结束行程,自行开车。这种行为违法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

一些驾驶员认为挪车不算是驾驶,而在司法实践中,将驾驶行为概括为三步,即“上车”“打火”“轮子动”,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在刑法上也会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Q4.如果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①如果是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

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②如果是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

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如果是公司代驾:按委托合同处理

车主事先和代驾公司签订代驾服务书面合同,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

④如果是酒店代驾:按消费合同处理

某些酒店会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属于餐饮消费的延伸服务,是消费行为的延续,是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酒店提供的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顾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险不足,应当由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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