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意见!违法建筑将纳入消防监督管理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潘惠兰
2016-10-26 07:24
摘要

为做好我市既有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现就《违法建筑纳入消防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违法建筑数量众多,据统计,全市违法建筑37.3万栋,4.28亿平方米,居住着约738万人,全市发生的建筑火灾超过90%发生在违法建筑内;且后期管理责任缺失,形成大量火灾隐患,已成为制约深圳消防工作发展、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一个瓶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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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既有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现就《违法建筑纳入消防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可以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szga.gov.cn),在首页-“警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里面了解具体内容。反馈邮箱:fhc@sz119.gov.cn;反馈传真:0755-83259786;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9号消防监督管理局 黄伟斌(收),征求时限截止至2016年11月10日。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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