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深圳市 “民告官”胜诉率超过15%。在全市受理的3000多宗一审行政案件中,以市场监管部门为被告的案件最多,占到近四成。10月25日,深圳市政府关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民告官”案件今年大幅增加
根据报告,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深圳市行政机关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共计7639宗。其中,2015年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共计4446宗,较2014年增长5.2%。今年上半年,深圳市行政应诉案件超过3000宗,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在2015年全年生效的2508宗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381宗,败诉率为15.2%,较2014年行政机关16.4%的败诉率略有下降。
市场监管部门当被告最多
哪些部门当被告最多?根据报告,去年深圳市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3143宗,以市场监管部门为被告的案件达1233宗,占全部案件数的39.2%;以规划国土部门(含土地监察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被告的案件447宗,占全部案件数的14.2%;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含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为被告的案件447宗,占全部案件数的14.2%;以公安机关为被告的案件376宗,占全部案件数的12%。上述四部门案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数的79.6%。
报告还指出,近年来深圳市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除以往较常见的社会保障、治安管理、规划许可、房产登记、市场监管等类型外,还出现了涉及政府采购监管、物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福利房分配、学籍管理等新类型案件。
机关工作人员存在过错要追责
随着“民告官”案件的增加,为了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深圳市将“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案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201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82人次,比2014年同比增长173.3%。
同时,深圳市还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存在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行政机关进行督察,要求其予以整改,对于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过错的,可以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部分机构重复发生同类案件败诉
报告也指出,面对新形势,深圳市的行政应诉工作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还未常态化,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出庭应诉次数较少;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不熟悉案情,出庭不出声。二是部分案件应诉质量不高,部分出庭人员无法准确回答法官的询问,部分出庭人员未掌握必要的答辩技巧和策略,出庭效果不佳。三是部分机构败诉率较高,部分机构未能汲取已有败诉案件的教训,重复发生同类案件败诉的情形。
报告指出,深圳市须加强行政应诉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根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查找问题,避免相同违法情形重复发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对因行政应诉工作过错导致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依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实习编辑 木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