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说法|疫情当前 深圳律师提醒:拒绝检疫或拒绝隔离或担刑责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
2020-01-30 13:07
收录于专题:法律“玲”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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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逃离医院涉嫌违法。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月30日讯  这个春节,有点不一样。疫情当前,需要全民齐努力。前不久一条新闻弹窗,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山东一女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她的老公等三名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期间逃离医院,三人涉嫌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

今天的张玲说法聚焦疫情防控期间,每个人的防疫法律义务。我们邀请了两位和大家一样正在家里“闭关修炼”的深圳律师郑妶媛和刘敏为各位隔空说法。

“大家好,郑律师在此先给大家拜年了!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百毒不侵、身体安康、出入平安!关于近期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在此,想从法律的角度,建议大家为了自己百毒不侵,为了家人身体安康,也为了祖国繁荣富强,自觉执行国家对疫情的预防、管控措施。”郑妶媛律师告诉记者,在家这几天,每天变着法子和父母妹妹玩智力游戏,感觉家人的感情更好了。

关于近期出现个别人员拒不配合履行佩戴口罩、检疫、隔离等防疫措施的情形,甚至出现病患或疑似病患逃跑的情况的,郑妶媛律师分析说,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各省市均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根据自身情况也出台了具体防疫措施,如广东省作出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如拒不配合履行佩戴口罩、检疫、隔离等防疫措施的,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重则涉嫌触犯《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她提醒说,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因此,“病患或疑似病患逃跑”是一种违反法律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刘敏律师接到解读任务后明确表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疑似患者,需要积极配合医院的疫情防控,必须配合医院进行医学检疫、隔离等措施。

如果患有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轻则会被行政拘留、罚款,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如果拒不配合检疫或逃避隔离医疗,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会被拘留、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因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刑法,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该罪在量刑方面,参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刘敏律师提醒说,在疫情防控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公民的义务,一定要配合好政府的指挥协调、疫情检查。

郑妶媛律师和刘敏律师一致表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如此严重的瘟疫面前,我们更应该众志成城、团结一心,遵守法律,服从国家的决定,这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祖国担负起应当承担的责任。

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责任,还有刑事责任。保护好自己,接受检疫、隔离和治疗,就是给祖国、中华民族最好的贡献!祝大家都能平安健康,鼠年大吉。

郑妶媛,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经历:自2015年执业至今。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3年通过司法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从事法律相关行业超过8年,现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曾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有近3年的法院工作经验,深入接触法院诉讼审判业务以及相关法律实务,积累了丰厚的诉讼经验。

执业领域:擅长处理公司、股权法律事务,经济、合同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及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刘敏,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 公司法律事务 争议解决。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学士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熟悉公司法律事务,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等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辩护工作专业、细致,坚持用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

(记者 张玲)

编辑: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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