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深圳查处国企违纪案件117宗

记者 任琦
2016-10-23 22:45
摘要

记者从深圳市纪委获悉,深圳市国资系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十八大以来,共查处国企系统共查处违纪案件117宗,处分86人。

记者从深圳市纪委获悉,深圳市国资系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十八大以来,共查处国企系统违纪案件117宗,处分86人。

深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四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一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履职不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二是一些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好人主义”严重,尤其是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不认真监督制约,对企业经营中潜在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三是一些企业监督合力还没有形成,党委领导班子、经营班子和监督机构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企务公开等制度以及监事会、纪委、财务、审计、法务、风控等方面的监督协同机制也不够完善。四是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尤其薄弱,在资产交易流转、自有物业出租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

根据剖析案件可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重要决策、改制重组、选人用人、“三资”管理、产权交易、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异地投资和国际化经营等9个环节廉政风险廉政风险较大。我市国资委陆续出台招标采购、投资监管、资源性资产租赁、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并构建起纪检监察、外派监事、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管住薄弱环节,确保国资安全。

编辑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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