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二维码缴违停罚款?骗子已经被抓了!

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王丹 文/图/视频
2016-10-18 04:54
摘要

10月15日,我市出现了一种机动车违停告知单,司机通过扫描告知单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缴纳“罚款”,这看似便利的背后实为诈骗陷阱。

“扫码支付”已是人们所热衷的快捷消费方式,这也被犯罪分子所看中。10月15日,我市出现了一种机动车违停告知单,司机通过扫描告知单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缴纳“罚款”,这看似便利的背后实为诈骗陷阱。在此类诈骗手段出现后,深圳交警迅速发出防范预警,并在30个小时后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违停可扫码缴费?

假的违停告知单

假的违停告知单

10月15日上午,市交警局龙岗交警大队一名督导员在执勤中发现,路边违停车辆的车窗上张贴了一张违停告知单,单子上有罚单编号和日期,还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字样的红色公章。记者注意到,告知单上为司机提供了两种处理违法的方式,一种是持单到福田区红荔路2011号接受处理,另一种是扫描单子上的二维码快速缴费处理。

垃圾堆中翻查到丢弃的违法单

垃圾堆中翻查到丢弃的违法单

事实上,市交警局根本不存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的说法,交警部门的公章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现诈骗苗头后,深圳交警立即通过微博、微信向广大司机发出防范预警,交警侦查大队同时成立专案组,快速介入侦办。

“我们组织情报分中心警力研判分析,同时在市公安局情报处和网监部门大力支持下,获取了嫌疑人相关活动和轨迹信息。”侦查大队政委邓兆凯介绍,“随后,我们结合嫌疑人活动范围分析案发地,确定了案发的具体位置,找到了当事车主了解情况,并调取了案发时的视频及嫌疑人沿途的视频。”

骗子获利200.04元

10月16日19时50分,在发现此类诈骗手段的30个小时后,办案民警在龙岗区坂田一工业园门口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洋(男,28岁,湖南衡阳人,中专文化)抓获,并在其宿舍搜查扣押其余制作好、尚未使用的假违停告知单近千张。

抓获嫌疑人

抓获嫌疑人

“10月10日到14日,嫌疑人开始着手制作假的单据。10月15日凌晨1点,他携带25张制作好的单据,步行在坂田区域寻找作案目标。”办案民警董辉介绍,“由于嫌疑人当时心里比较紧张,害怕被路人发现,所以贴了十多辆车后,将剩余的七八张单撕毁丢弃,未将该路段违停车辆全部贴单。”

记者了解到,在交警缴获的近千张假违停单中,有33张已填写了部分信息,包括车牌里的粤、违法时间2016年10月、扫码金额200元、执勤民警编号等。嫌疑人发现作案的微信号被封了,意识到会被发现,便将所有假违停单扔到了垃圾桶里。

交警部门介绍,虽然这种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但是仍有司机中招。据核实,嫌疑人收到四名当事人转来的1分钱,一名当事人转来的200元,共获利200.04元。

网上看新闻习得诈骗手段

“网上看到新闻有人贴假的违停罚单后就模仿了,看到人家这样做,就想弄一下看行不行,如果有人支付的话就有钱花了,觉得应该来钱比较快。”在侦查大队办案区,陈某洋对记者说。

真假对比

真假对比

接着,他上网搜索出了违停单的样式,修改了部分内容,还用网上找到的“违章”图片作为自己的微信头像,并用自己微信的收付功能生成了二维码。  “转账200那人也是真够笨的,那几个转账1分钱肯定是逗我玩的。”陈某洋说。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目前,嫌疑人陈某洋已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正在继续追查假罚单的来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深圳交警在路面对车辆所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单据主要有《违法停车告知单》和《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违法停车告知单》上所有车辆信息、违法信息全部由交警手写,单据上的印章为彩喷印制,而非人工加盖,印章统一使用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处的相应辖区大队名称或机动训练大队名称。单据上的二维码仅为深圳交警的官方微信,并不是扫码缴费。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除了违法司机签字的地方可手写外,其余均为打印生成,且必须是执法交警当着违法司机的面当场打印,并交由其签字确认。如果不是交警当面开具并亲手交付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一定不要去扫码缴费。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骗子的手段也升级更新,不排除还会出现更有技术含量、更以假乱真的“假罚单”,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呢?除了日常经验判断外,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使用深圳交警的“星级用户”是最有效的手段,可防骗、防忘、防丢。“星级用户”实名注册,所有交通违法都可以在“星级用户”平台验证、处理。此外,对于交通违法信息遗忘,还有短信提示,即使罚单丢失也可以在“星级用户”内直接处理。

律师说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和正常管理活动,我认为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79条,涉嫌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陈某洋的行为实际上是冒充警察的身份使用假违停单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理。

——律师 刘辉

见习编辑 Lisa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