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考虑过朋友的感受?深圳司机三瓶啤酒下肚还开车送朋友

深圳晚报
2020-01-09 10:38
摘要

日深圳交警查处了一位醉驾司机,经调查发现该司机竟还处于科目二学习当中。

近日深圳交警查处了一位醉驾司机,经调查发现该司机竟还处于科目二学习当中。

当时,深圳交警在赖屋路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粤 M****0号牌小型轿车的驾驶员李某浑身酒气,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附近医院抽血检验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67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经鉴定,李某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李某供述,事发前自己与4个朋友在某饭店吃饭喝酒,期间李某喝了三瓶啤酒。次日凌晨2时30分许,李某驾驶粤 M****0号牌机动车搭载朋友准备送他们回家,行驶至赖屋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司机李某才刚学到科目二。现如今,司机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 廖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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