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民建广东省委会召开的2020年“两会”新闻通气会获悉,今年,民建广东省委会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大会发言题目是《关于积极培育和扶持掌握核心技术企业,助力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另外10篇书面发言和18篇集体提案,内容涉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等,力求更好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其中,书面发言《关于协同布局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议》提出,充分考虑地区协同发展,在政策制定上,实现人才政策联动,创新政策联动,城市治理政策联动等。
据介绍,2019年,民建广东省委会获得了民建中央的一系列嘉奖,包括重点理论研究课题优秀组织奖、省级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民建中央网站2019年度组稿先进单位一等奖、民建中央脱贫攻坚突出贡献奖、社会服务工作优秀单位等多项表彰。
在参政议政方面,民建广东省委会集体提案分别入选省长督办的“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省政协主席督办的“关于加快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系列提案”和省政协副主席督办提案,民建界别委员提案入选省委书记督办的“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地实施的系列提案”和省政协副主席督办的“关于加强互联网游戏监管的系列提案”;荣获民建中央2019年度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等。
作为民建广东省委会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大会发言,《关于积极培育和扶持掌握核心技术企业,助力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从积极培育和扶持掌握核心技术企业的角度,为促进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书面发言《关于协同布局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议》认为,在深圳先行区核心引擎的带动辐射作用下,各地区如何高水平融入、如何高质量对接、如何发挥各自优势,与深圳先行区产生叠加效应、乘数效应是艰巨的挑战,建议举全省之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具体包括形成全省各地体制、规则、政策及服务的长效接轨机制,持续畅通交流互通渠道;推动产业互补发展,构建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更高层次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市场配置为基础,推动科技创新资源自由流动高效利用等。
该发言提出,以省政府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组织机制上保障,形成一套协同发展的机制,对省政府出台的新的文件制度进行梳理,朝着有利于支持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方向融入相关的内容。同时加强各地市相关管理部门与深圳的联系和学习交流,通过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一方面深圳在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定各类制度规章文件时,可以充分考虑地区协同发展,在政策制定上,实现人才政策联动,创新政策联动,城市治理政策联动等;另一方面各地在出台各类政策及细则时既有标杆学习借鉴又能充分考虑深度融入先行区建设的需要。
该发言建议,全省各地在转型升级要以深圳为样板,深圳市在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和扶持过程中,要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级和千亿级产业集群,促进优势领域发展壮大并成为支柱产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领域持续发力。其他各城市的发展重点领域目前都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需要通过开放性的交流合作机制将深圳的新兴产业领域与各地的新兴产业领域进行对比,推动全省各地形成梯度式发展,互补式发展,错位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的另一核心引擎广州市在机场、港口、码头等的门户枢纽优势可以部分缓解深圳物流航运不足,其他省内各地如东莞的综合成本优势、产业链较为齐全的优势可以补齐深圳的产业发展空间不足。
该发言还建议,协助领跑者深圳在完善创新治理体系过程中,推动全省形成更加统一便捷的创新要素市场,共同设计创新议题,共同开展创新活动,共同打造“服务+制造”“金融+科技”“双中心”等发展模式。在源头创新要素方面,支持深圳在原始创新中补短板,深圳制定了原始创新发展管理办法,东莞、佛山、中山等地也相继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中提出与深圳合作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人才要素方面,推进人才要素配置一体化建设,鼓励深圳及各市引进知名大学,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
集体提案《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打造深圳社会治理先行示范区的建议》介绍,截至2019年12月,深圳共有社会组织11049家,其中社会团体464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737家,基金会393家,慈善组织272家,位列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深圳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培育发展新领域、新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方面的新兴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组织体系结构。深圳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提供公共服务、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社会融合、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该提案指出,进入新时代,深圳社会组织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建设;加强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交流;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模式;创新社会组织运营模式等建议。
该提案建议的具体内容还包括,出台简化审批登记的扶持政策,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全面清理社会组织登记前置审批程序;建立社会组织登记负面清单制度,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建立统一、合理、普惠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体系,鼓励社会组织自办慈善公益实体机构,政府在用地、用人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支持;将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发展纳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引进和发掘培育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符合条件者应申请认定为高层次专业人才等。
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