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疯传的“45°让路法” 在深圳你可以大胆这样做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20-01-06 15:49
摘要

网上疯传的“45°让路法” 在深圳你可以大胆这样做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这几天在微博和朋友圈,有一个话题出现频率颇高,叫做“45°让路法”,当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前方车辆开道让路时,社会车辆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为后方特种车辆让出紧急通道。

这几天在微博和朋友圈,有一个话题出现频率颇高,叫做“45°让路法”,当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前方车辆开道让路时,社会车辆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为后方特种车辆让出紧急通道。

45°让路法的“刷屏”,让不少网友纷纷叫好。除了这种让路方式,还有哪些让路情况司机需要知道呢。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

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可以通过应急车道快速通过。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特种车辆一旦鸣笛,就是在抢救生命或者执行紧急任务。因此,第几应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避让特种车辆。

路口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怎么办、如果会跨实线该让还是不该让、会不会因避让产生交通违法被处罚……自2014年,我市就推行了“无忧避让”。这一工作机制将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预防,改变了原有的先记录后申诉模式,交警和急救网络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打通环节开展协作,无需当事人耗费精力“自证清白”,最大程度提供了守法便利,从而鼓励市民守法。

急救车上安装专用电子警察,属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由交警远程直接操作,记录主动避让、有条件避让不避让、故意阻挡急救车等行为。对于主动避让急救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交警部门自动核销。而对于有条件避让不避让、故意阻挡等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1000元罚款,记3分。

通过无忧避让制度,市民主动参与,再也不用为避让忧愁。在具体执法中,对于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有条件避让而超过设定时间内不避让的,由交警进行人工甄别,符合证据图片要素的,将作为违法信息录入执法库,依法予以罚款、记分处罚。

在此政策实施的第二年,也就是2015年,“无忧避让”平均为救护车每趟急救抢回了2分钟,数千宗因避让产生的交通违法被免除。对于因技术原因避让救护车仍然被记录有违法行为的,交警承诺,只需打电话0755-83333333至交警局指挥中心,交警部门将立即启动复核机制进行查证,情况属实的一律撤销,并主动联系事主予以确认,整个过程完全无需事主出门。

深圳交警表示,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无异于与生命赛跑,因此每一位司机的避让不仅是文明的体现,也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法律的要求,交警部门会继续为守法、文明驾驶的市民免去后顾之优,对违法、未按规定避让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目前我市交警部门与急救医疗部门建立了畅顺的联动工作机制,在交通高峰期或是突发事件导致存在避让困难的,深圳交警铁骑会第一时间出动沿途开道护送急救车。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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