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调解化纠纷暖民心 新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死亡纠纷案件

读特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梁永康 罗家瑜 甘永康 文/图
2020-01-05 19:07
摘要

光明区新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楼村社区法律顾问成功调处了一起非因工死亡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基层的社会稳定,有效预防了一起群体性事件

近日,光明区新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楼村社区法律顾问成功调处了一起非因工死亡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基层的社会稳定,有效预防了一起群体性事件。

据了解,死者商某系楼村社区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2019年12月13日下午,商某因身体不适下班后回到宿舍休息,于14日被发现在宿舍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鉴定为2019年12月14日0时猝死,公安机关排除他杀。商某家属与公司方就商某是否属于工伤死亡产生纠纷。

家属认为商某死亡时间虽是下班期间,但其死亡原因与公司方对员工工作强度安排和关心照顾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公司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给予赔偿。公司则认为商某之死并非发生在工作期间,且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证明其死亡原因与公司有关,在非因公死亡赔偿的基础上,愿意在合理范围内对家属进行补偿。双方就是否属于工伤死亡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员和社区法律顾问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多次调解,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让当事人双方充分表达意愿,调整做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一方面,向死者家属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表示理解家属悲痛的心情,但应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提出赔偿要求;另一方面,希望公司能充分考虑死者家属的心情及经济条件,从人道主义角度考出发,根据公司的经济实力给予相应的补偿。

通过释法明理和入情入理的疏导,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商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死亡,由公司一次性支付非因工死亡补偿款共计36万元。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化解。家属和公司均表示十分感谢新湖街道政法办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才让此事顺利地解决。公司方还特意送上“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以表感谢。

本案的成功调处离不开法、理、情的合理运用。在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尽量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找到让双方当事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见习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梁永康 罗家瑜 甘永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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